中国最高法发布环境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 涉严惩走私“洋垃圾”******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1日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一件案例关于司法保障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案情显示,有不法分子在韩国组织了一票138.66吨的铜污泥,并以铜矿砂品名制作虚假报关单证。该票固体废物被海关查获后滞留港区,无法退运,危害中国生态环境安全。经评估,涉案铜污泥中含有大量重金属,处置费用为1053700元(人民币,下同)。
此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公司及人员分别作出刑事判决。另据该院作出的民事判决,被告米泰公司、被告黄德庭、被告薛强、被告华远公司须“连带赔偿非法进口固体废物(铜污泥)的处置费1053700元”。华远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12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表示,该案明确侵权人走私固体废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或者具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重大风险的,应当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赔偿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无害化处置支出的合理费用,有效解决“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生态保护困局。
发布案例的同时,杨临萍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的中国司法实践。她说,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司法确认案件1.6万余件。
杨临萍还说,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或组织2426个,中国成为全球唯一建成覆盖全国各层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国家。
记者从会上获悉,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各地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审判组织,实现流域重点区域全覆盖。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刘竹梅表示,黄河保护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法即将召开专门会议就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作部署。(完)
(新春走基层)从“港漂”到“会长” “90后”姑娘在双向奔赴中链接浙港******
中新网杭州1月25日电(郭其钰)打年糕、看烟花、逛灯会……今年春节,浙江旅港青年会会长蒋思雨再次感受到了记忆中儿时的年味。得益于香港与内地“通关”,这是她三年来第一次回到老家浙江海宁过年,与父母家人团聚团圆。
时隔三年,今年1月8日香港与内地迎来首阶段免检疫“通关”,得知消息后,蒋思雨立即订了过年回家的机票。对于常年往返于浙港两地的她来说,“通关”是极大的利好。
2015年,蒋思雨赴香港中文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彼时,一直生活在内地的她参加了浙江旅港青年会赴港新生分享会,不仅认识了很多在香港的朋友,还帮助初来乍到的她解决了不少生活学习中的难题。
“从此以后我经常参加浙江旅港青年会的活动,大家都是年轻人有共同语言,并且有共同的家乡浙江,浙江旅港青年会也成了我们温暖的组织和家园。”蒋思雨说。
毕业后,在浙江旅港青年会的帮助下,蒋思雨找到了在香港的第一份工作。“当时只是想体验一下这座城市的工作生活节奏,有一段不一样的人生经历,后来因为各方面越来越顺利,便自然而然留在了香港。”
私人秘书、理财规划师、自主创业,蒋思雨笑称自己也曾是“港漂”。她深知独自在香港漂泊的不易,便加入浙江旅港青年会担任执委,组织活动去帮助更多旅港青年。
2021年,蒋思雨接过接力棒,担任浙江旅港青年会会长一职,带领这个5000多名会员的青年社团,成为浙江与香港之间最具活力的纽带。
“过去一年我们克服疫情影响,共组织了46场活动,特别是在浙港两地青年交流方面,我们带领香港青年走进浙江舟山和嘉兴,和两地的青年团体结成了同心伙伴。”蒋思雨告诉记者,浙江旅港青年会还成立了义工团,发动年轻人的力量积极参加社会公益。
在蒋思雨心中,2022年浙江旅港青年会登上庆祝香港回归25周年的文艺表演舞台,成为他们的高光时刻,在全香港面前展现了浙江青年的风采和面貌。
从“出走”到“回归”,如今蒋思雨带领越来越多香港青年回到浙江,促进两地青年的交往交流。
“香港和内地恢复‘通关’后,对我们来说香港和杭州也是2小时城市圈。”蒋思雨希望今年借杭州亚运会契机,组织更多香港青年来浙江参访交流,让两地青年越走越近、越走越亲。(完)